中秋节前记者调查百起受贿案发现,笔记本、摄像机等小件奢侈品收得最多,轿车、别墅居其后。近八成贪官赶在节假日“收礼”。
中秋节快到了,寻常百姓家也会收到几盒月饼或者应景的柴米油盐……那么身居要职的官员们在过节期间收礼似乎就更显得理所当然。以前,曾有被控受贿的官员委屈辩解:人之常情不能与受贿相提并论。
过节收礼,到底是正常交际,还是官场行贿受贿的障眼法与潜规则?近日,记者随机抽取本市法院3年审理过的100起涉贪案件,通过分析发现,78名官员都曾赶在节假日受贿,但他们没把过节收礼当成受贿看待。
调查说明
样本来源:记者随机抽取3年(2005年至2007年)本市法院审理过的100件受贿案,涉及百名贪官。
调查分析
过节收礼贪官最热衷小件奢侈品。官员在过节收受的礼单当中,小件奢侈品排在首位,轿车与房子分列第二和第三。
较为有趣的是,在奢侈品的选择上,互不相干的行贿人仿佛“通过气”一样,手表一水儿欧米茄,手机偏重摩托罗拉,电器中索尼最多,而轿车则是风神蓝鸟占优。从品牌上看,贪官收受的几乎是当时社会流行的世界名牌产品。
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,有的行贿者表面上是送礼品,实际上是把现金隐藏在礼品包装里面,以免直接送现金遭到拒绝。除了官员对过节收礼的“坦然”心态外,记者也发现,官员家的婚丧嫁娶、出国考察等日子,也是周边人群“表现”的大好时机。
曾任工人日报社行政处处长的张扎根,在任期间,曾先后4次接受他人赠予的以其女儿工资及结婚礼金名义的好处费4万元;
2005年上半年,在得知北京开拓热力中心原经理刘华要去欧洲考察时,相关单位的人员不失时机地奉上1700欧元和300美元。
贪官收礼时机TOP5
No.1 春节中秋“过年节”
No.2 家中婚丧嫁娶子女出国
No.3 生日
No.4 搬家装修
No.5 生病住院、出国考察
贪官心态
逢年过节送礼品已经成了“风俗”
在记者调查的过节期间有过受贿行为的78名官员中间,有40人在预审或者庭审过程中明确提出,逢年过节收礼送礼乃是人之常情,并不应该将节日期间收受的礼品认定为受贿所得。这其中,有17名官员将此作为脱罪理由写进辩护意见,5名官员因此被定罪后,还坚持此观点从而提出上诉。
曾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总经理的聂玉河在受审时表示:“在建筑行业,拿钱和购物卡拜年是种风气。如果硬是拒收,也就等于破坏了行里的潜规则,日后不好做人。”
曾任黑龙江政协主席的韩桂芝就曾在庭审中表示,在东北,过节期间送礼品已经成了“风俗”,也是人之常情。当时主审法官反驳道:“作为领导干部是需要有责任和自律性的,不能将这种风气作为收礼的借口。”对此,对方无以作答。